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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费金融公司一般由银行发起成立并控股。发起人不理性,而小股东们就更有意思了:你明明可以在二級市场上用20%、45%的净资产折扣购买银行的股票,随时可以变现,每年获得现金分红,那为什么要用不打折扣的真金白银购买消费金融公司的股份,还不知道何时退出、如何退出、而且可能要先亏几年呢?

每个金融产品都有潮涨潮落的问题。对于银行来说,东方不亮西方亮。而消费金融公司或者汽车金融公司、轮胎金融公司、冰淇淋金融公司就只能过期关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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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化桥

张化桥

1392篇文章 2年前更新

香港慢牛投资公司董事长。瑞士银行11年 (研究主管/投行副主管)。86-89年任职人行总行。五年(2001-05)"机构投资者"杂志评选的中国分析师第一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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